一 会员类别
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、个人会员和特邀会员。
1、按本会章程设立的分会为本会下属分会,并为团体会员;各地揭氏分支成立的相关宗亲会、联谊理事会等有关组织,承认本会章程,经本会批准,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;
2、揭氏后裔或有关方面人士,由本人申请,经本会批准,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;
3、著名专家学者或财经界、学术界、企业界等有关方面名人仁士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,可聘请为本会特邀会员。
二 入会条件
申请加入本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承认本会章程;
2、积极参加本会活动;
3、热心支持本会工作;
4、关心揭氏族群及潮汕历史文化,热心慈善公益事业,有一定的文化理论水平和经济基础的揭氏后裔以及专家、学者、企业家。
三 会员权利
会员享受下列权利:
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3、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4、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四 会员义务
会员要履行下列义务:
1、执行本会决议;
2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3、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任务;
4、按规定交纳会费;
5、反馈信息,搜集、提供有关资料。
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揭阳先贤揭猛研究会。本章程自申请会员成功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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